中海石油化學(03983-HK)公布,公司已于近期收到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20日作出的行政判決書,據(jù)此,山西省高院判決維持當?shù)卣疅o償收回華鹿煤化工(為公司持股51%的附屬公司)因項目未開工建設而閑置土地的使用權的決定。該判決為終局判決,自作出時生效。
公開資料顯示,2009年7月,中海油化學與山西華鹿熱電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(xié)議,以6.78億元價格收購后者持有的山西河曲縣陽坡泉煤礦49%的股權,以發(fā)展煤制尿素,同時增資擴股,交易完成后,中海油化學將持有華鹿煤化工51%股權,成為控股股東。不過,華鹿煤化工項目卻一直未曾開工。中海油化學在其2013年財報中介紹:“公司持股49%的山西華鹿陽坡泉煤礦有限公司自2010年3月停工后一直未能復工。”
2009年7月30日,河曲縣人民政府、中海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、包頭市華鹿能源發(fā)展(集團)有限公司三方在山西省忻州市共同簽署《關于在河曲縣建設煤炭及煤化工一體化項目之合作協(xié)議》。
根據(jù)“合作協(xié)議”,中海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山西華鹿煤炭化工有限公司,由更名后的中海油華鹿山西煤炭化工有限公司作為項目法人承擔60萬噸/年合成氨、100萬噸/年大顆粒尿素項目的建設和運營。項目分兩期建設,一期工程建設30萬噸/年合成氨、52萬噸/年大顆粒尿素生產(chǎn)線,工程總投資290135萬元,建成投產(chǎn)后,年銷售收入86607萬元,年稅金及附加8480萬元,年稅后利潤23488萬元,所得稅前內(nèi)部收益率為15.03%,所得稅后內(nèi)部收益率為12.09%。一期工程建成投產(chǎn),啟動二期工程的建設,最終達到60萬噸/年合成氨、100萬噸/年大顆粒尿素的生產(chǎn)能力。